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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母在法庭上掩飾不住悲傷
  本報訊(記者孔德婧)今年年初,房山閻村鎮小十三里村的三名幼童在村外的污水溝中溺水身亡。三個孩子中,年齡最小的只有4歲半。而另一個家庭則同時失去了一雙兒女。兩家父母將大、小十三里村民委員會等五被告訴至法院,要求索賠。昨日上午,該案在房山法院開庭,並未當庭宣判。
  最小的溺亡幼童僅4歲半
  法庭上,兩家孩子的父母哭成了淚人。小芳和小威姐弟倆是河南籍,跟隨在京打工的父母住在小十三里村,和出事的另一名4歲半的孩子林林同村。
  今年1月4日,三個孩子在村外不遠的玉米地以北玩耍。“事發當天是周六,下午4點左右,我和林林奶奶帶著三個孩子到房子對面的玉米地玩。”小芳和小威的母親周女士說。但不一會兒,林林奶奶發現孩子不見了,馮先生、妻子和林林奶奶三人便開始四處尋找。
  “我們沿著高崗土路找到了北邊的窪地,我愛人一眼看到了兒子的黃色羽絨服,旁邊還有一個孩子,都趴在水裡。”看見眼前的一幕,三個大人的心一下子收緊了,立刻跳進了水溝去救孩子。可是,三個孩子被救上來時,已經沒有了呼吸。“他們鼻子流著黏液,嘴裡吐著泡泡。”回憶起當時的情景,馮先生心痛極了。
  家長稱不知附近有污水坑
  由於協商不成,林林的家長將五名被告告上了法庭,其中包括房山區閻村鎮大十三里村村民委員會和小十三里村村民委員會,此外還有餐具銷售中心業主張先生,承包該片土地且進行過管線改造的董先生,以及與董先生一起進行改造管線的一家建材公司。
  據周女士說,污水坑在大十三里和小十三里兩村交界處,屬於大十三里村所有。董先生承包這片地之前,小十三里村和一家餐具清洗企業的污水都排到一家建材公司的地里。董先生承包該污水坑後,其所在的建材企業對該地排污的管道進行了改造,並對發生事故的大坑進行了加深處理。此後,小十三里村、餐具清洗企業和另外一家建材企業全往這個坑中排污。
  “我不知道那兒有個坑。”周女士再度哽咽了。“當時水坑污水管還在排水,坑裡沒怎麼結冰。”說完,周女士控制不住地失聲痛哭。“他們離開我們的視線只有15分鐘,孩子就沒了。”
  五被告均表示無責任
  整個庭審過程中,五被告均表示,自己對於三個孩子溺亡一事沒有責任。
  作為第一被告的大十三里村村民委員會辯稱,孩子出事的地方一直都是低窪區,不是污水坑,而是一個低窪的林地,出事的地方不是公共場所。除此,村委會還認為,三個孩子年齡小,是家長沒有盡到監管好幼兒的責任,才會讓孩子自己在坑裡滑冰,最後導致溺亡。
  小十三里村村委會表示,沒有水坑的所有權,自己也沒向坑中排污。而餐具清洗企業稱,排污管道在廠房被承包前就存在。建材公司則認為,當時改造管線是與小十三里村村委會協商進行的。
  針對五被告,林林家提出了87萬餘元的索賠,同時失去一雙兒女的小芳家索賠93萬餘元。據原告代理律師田健壯介紹,林林還未上戶口,所以按照其母親的非農業戶口賠償,小芳和小威則屬於農村戶口。兩種戶口的死亡賠償金標準不同,所以索賠的額度不同。最終,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攝影/本報記者 汪震龍  (原標題:三幼童水溝溺亡 五被告都說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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